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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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7668617443/202006-0001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城管执法局2020年6月第1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5 发布日期: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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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城管执法局2020年6月第1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5
发布日期: 2020-06-05
旌德县城管执法局2020年6月第1周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0-06-05 11:20 来源: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郑琳 自然人 身份证 34090119xxxxxx0014 [2020]44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郑琳运输渣土未覆盖造成遗撒。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0.050000 2020-5-15 2020-5-15 2021-5-15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遗撒
高国磊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319xxxxxx1014 [2020]45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高国磊运输渣土未覆盖造成遗撒。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0.050000 2020-5-15 2020-5-15 2021-5-15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遗撒
汪晓华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3119xxxxxx1752 [2020]46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汪晓华运输渣土未覆盖造成遗撒。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0.050000 2020-5-19 2020-5-19 2021-5-19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遗撒
刘得胜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3019xxxxxx1017 [2020]48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刘得胜运输渣土未覆盖造成遗撒。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0.050000 2020-5-21 2020-5-21 2021-5-21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遗撒
张家宝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319xxxxxx101X [2020]50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张家宝运输渣土未覆盖造成遗撒。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0.050000 2020-5-15 2020-5-15 2021-5-15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遗撒
吕永明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3019xxxxxx081X [2020]49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吕永明未经批准在城区街道出店经营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0.050000 2020-5-22 2020-5-22 2021-5-22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占道经营
宛卫强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3019xxxxxx0013 [2020]51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宛卫强运输渣土未覆盖造成遗撒。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0.060000 2020-5-26 2020-5-26 2021-5-26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遗撒
钱松林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3019xxxxxx3215 [2020]52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钱松林未经批准在城区街道出店经营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0.030000 2020-5-28 2020-5-28 2021-5-28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占道经营
张瑞堃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3019xxxxxx0016 [2020]53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张瑞堃运输渣土未覆盖造成遗撒。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0.060000 2020-5-25 2020-5-25 2021-5-25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遗撒
巩磊 自然人 身份证 34122419xxxxxx6851 [2020]54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巩磊未经批准在城区街道出店经营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0.020000 2020-5-31 2020-5-31 2021-5-31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占道经营
陶涛 自然人 身份证 34022119xxxxxx7874 [2020]55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陶涛运输渣土未覆盖造成遗撒。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0.060000 2020-5-29 2020-5-29 2021-5-29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遗撒
桂伍忠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3019xxxxxx0016 [2020]56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桂伍忠运输渣土未覆盖造成遗撒。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0.060000 2020-5-20 2020-5-20 2021-5-20 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307668617443 已执行 1 一年 341825 2020-6-5 公开 行政处罚 遗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