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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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95U/202005-0005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0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11 发布日期: 2020-05-11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95U/202005-0005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0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11
发布日期: 2020-05-11
2020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1 15:16 来源: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特点、现状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切坡建房的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我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皖南山区向沿江丘陵平原过度地段,地质构造相对复杂,人类工程活动较多,地质灾害发生频繁。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如遇持续或高强度降水等因素极易引发较大规模地质灾害的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目前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95处,其中滑坡隐患点43处,崩塌隐患点45处,泥石流隐患点4处,地面塌陷2处,地裂缝隐患点1处,险情等级皆为小型,其中对村民构成危害性较大的各类地质灾害点有10处。地质灾害隐患共威胁129户444人,威胁财产约4349万元,统计上报的切坡建房388户1471人。

二、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

每年5月至9月为汛期,强降雨频繁,是我县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期。日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连续降大雨2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自发生强降雨开始至雨后48小时内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

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95处,其中重点地质灾害防范点共10处,分别为旌阳镇凫山村八亩组滑坡、蔡家桥镇乔亭村上川滑坡、三溪镇霍家桥村小河里滑坡、白地镇白地村茶树庄滑坡、白地镇洪川村G205国道泥石流、白地镇白地村里岐泥石流、白地镇白地村茶树庄泥石流、云乐镇张村大岭脚滑坡、孙村镇玉溪村水金洼泥石流和版书镇西山地裂缝。

(三)切坡建房户

根据全县排查出的具有危险性的切坡建房户数为388户1471人,各镇要落实切坡建房网格化管理各项要求。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编制各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根据各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编制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做好巡查、监测和预警工作

各镇要在汛前、汛中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矿山进行实地踏勘和检查,尤其要检查具有危险性切坡建房的隐患点,核实隐患点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等情况,落实责任人,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牌,采取防范措施。

(三)做好涉山路段排查除险工作

各镇和交运部门要做好涉山路段的日常巡查,排查不稳定边坡和落石险患,在危险地段要强化警示标识。 

(四)加强会商,实现汛期防灾减灾信息交流互通

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的精准水平。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及接收应用能力,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撤离,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管理,推进地质灾害等信息的互通共享,为决策支持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强监管,严防切坡建房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各镇要对农民建房选址进行引导,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对切坡建房情况开展日常巡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并积极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时机,普及地质灾害防灾避灾知识,各镇人民政府将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村民手中,向群众发布通告,明确临灾时的安全撤离路线,向群众宣传如何预防,避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形成由县长负总责,分管副县长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

各镇政府主要领导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具体落实到镇、村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职责明确、严加防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查,建立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完善地质灾害台账,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气象部门做好天气监测预报,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县应急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借助专业技术队伍和专家力量,全力做好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演练。

其他成员单位要及时提供防灾信息,密切配合,明确责任,齐心协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强化安全防范,加强值班值守

主汛期坚持县、镇、村三级值班制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承担监测任务,统一报警信号为手摇报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各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体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在防汛期间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三)强化奖惩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应规定予以奖励;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