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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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01541731/202007-0003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扶贫开发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贫困户识别、退出等相关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7 发布日期: 2020-07-17
索引号: 11341730MB01541731/202007-0003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扶贫开发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贫困户识别、退出等相关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7
发布日期: 2020-07-17
贫困户识别、退出等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17 14:57 来源:旌德县扶贫开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贫困户识别

1.识别标准:严格“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识别标准。共同生活、共享开支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2019年低于3700元)。家庭现有生活条件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细化要求。

2.识别程序:严格“农户申请、入户调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识别程序(比对在村民小组评议之后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之前)。①农户申请;②村入户调查(入户调查表);③村民小组评议;④信息数据比对(各村提交比对名单到乡镇,乡镇报县扶贫,由县扶贫提交公安、农机、房管、税务等部门进行比对,比对结果反馈乡镇,乡镇反馈到村);⑤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⑥评议后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审核进行第一次公示;⑦公示期满村上报乡镇审核;⑧乡镇复核后在村内第二次公示;⑨公示期满由乡镇向县扶贫上报复审名单;⑩县级审批并确认贫困户公告。

识别后填写《贫困户登记表》,确定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填写《扶贫手册》。

二、贫困户退出

1.退出标准:以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稳定超过脱贫标准(2019年脱贫标准测算为3700元)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及饮水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计算贫困家庭收入时,需开展教育和医疗大额费用支出专项调查,贫困家庭年收入减去当年子女上学支出和自付医疗费用后(扣除教育资助和合作医疗报销、大病救助资金等),入不敷出的不能退出。

2.退出程序:履行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村级公示无异议、县级公告的程序。脱贫名单确认后由乡镇统一汇总,以文件的形式上报县扶贫局进行公告。对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办系统)中标注为“脱贫”。贫困户脱贫后,由驻村工作队或村干部入户颁发“脱贫光荣证”,并拍照留存(省组织第三方评估后)。脱贫时间标注为2019年,脱贫标注由县扶贫局进行系统操作。

三、贫困人口自然变更

坚持以户为单位,按照共同生活、共享收支的家庭成员为整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纳入或多纳入人员进行自然变更。贫困人口自然增加包括新生儿、婚入、户籍迁入、刑满释放、收养、失联人口回归等,其中收养和失联人口回归是新增类别;贫困人口自然减少包括死亡、婚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农转非、失联、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