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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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01541731/201806-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旌德县扶贫开发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 文号: 财农〔2018〕129号
生成日期: 2018-06-07 发布日期: 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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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旌德县扶贫开发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
文号: 财农〔2018〕129号
生成日期: 2018-06-07
发布日期: 2018-06-07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 10:55 来源:旌德县扶贫开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和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范围

中央、省、市和县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

二、拨付和审批流程

项目类专项扶贫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拨付,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按政府采购要求办理,到户补贴类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到户。

1、项目类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实施单位提交资金拨付资料到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审核资料真实性和合规性 县扶贫办提交资金拨付资料到县财政局农业股,农业股审核资金使用合规性和下达指标计划 县扶贫办录入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交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 → 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通过后,由县扶贫办办理资金拨付。

2、补贴类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实施单位提交资金拨付资料到县扶贫办,由扶贫办审核资料真实性和合规性  县扶贫办提交资金拨付资料到县财政局农业股,由农业股审核资金使用合规性并拨付资金到“一卡通”专户 县财政局农村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3、资产收益扶贫入股项目资金拨付:结合我县“三变”改革实际,资产收益扶贫入股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母公司。资金拨付所需资料:资金申请拨付表和文件,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入股合同,企业资质材料,公开公示资料,项目收益分配方案等。非入股形式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仍按项目类资金拨付申请资料要求执行。

4、各部门资金申请拨付的主要依据包括:

项目类资金拨付申请资料:资金拨付申请表及文件,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与资金拨付有关的合同,项目验收报告,正规的发票,审计报告,项目资金公开公示资料等。(县扶贫办留存原件,县财政局留存复印件)

补贴类资金拨付申请资料:资金拨付申请表及文件,补贴发放花名册,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示资料等。(需提供分乡镇汇总表和花名册原件)

三、工作要求

1、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流程申请资金拨付,按照要求规范、完善资金拨付资料,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将加大资金拨付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对不合规、资料不完善的项目资金申请,不予拨付资金。

2、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资金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对补贴类资金,实行镇、村两级公开;对项目类资金,实行县、镇、村三级公开。

3、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资金使用方面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