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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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1905-0002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部门解读】《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中“自主召回”和“责令召回”有什么区别?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06 发布日期: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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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部门解读】《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中“自主召回”和“责令召回”有什么区别?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06
发布日期: 2019-05-06
【部门解读】《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中“自主召回”和“责令召回”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19-05-06 16:50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00 字体:[ ]

自主召回与责令召回,也称自愿召回与强制召回。两者同是“召回”活动,但性质有所不同,后者表现了召回的行政强制性,属于被动召回。现代科技的发展,使产品缺陷的发现变得越来越困难,如果要消费者和政府主管机关从外部来发现企业产品的缺陷,未免困难,效果也不好,只有生产者对其自己产品的性能、质量状况最了解,也最容易发现其产品的缺陷。因此,产品的召回主要是由企业主动负责对其有缺陷的产品实施召回,可以说依靠企业自主召回,是缺陷产品召回的常态。只有在企业的产品存在严重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企业仍不主动召回时,也就是企业不主动作为的情况下,才由主管机关责令召回,而这是缺陷产品召回的非常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