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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002-00101 组配分类: 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旌德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补助”工作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05 发布日期: 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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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旌德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补助”工作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05
发布日期: 2020-02-05
旌德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补助”工作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5 16:13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充分发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文化服务功能,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根据《宣城市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绩效自评分表》,我们对2019年的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进行了自评,现就自评结果如下:

(一)、项目投入(得分25分)

1.保障机制

我县立足实际、目标明确,根据《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形成了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联动工作,督促解决公共文化场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充实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人员,制定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同时,加强了我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宣传推动,坚持了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引导农村群众参加文化活动,推广应用了民生工程形象标识,为民生工程开展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此外,我县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制定了详细有效的实施方案,并设置了具体、清晰的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也是匹配的。

2.资金落实

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专项资金到位率与专项资金到位及时率均为100 %。资金有效落实,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项目过程(得分15分)

我县财政、文旅局等部门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为了保证该机制的有效执行,进行了一系列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明确,且有效考核。定期向省厅报送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进度报表及月度分析,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过程中,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手续齐全,审批流程完善,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程序和手续完备。

(三)、项目产出(30分)

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正常运转,2019年费用已结清,项目完成率和达标率均为100 %。此外,还设立了固定的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管理员,举办了一系列文化宣传讲座、科技培训、文化娱乐等活动。

(四)、项目效益(得分30分),

我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高我县群众科学文化素养,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对照宣城市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我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绩效自评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