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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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002-00011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与金融监管的通知 文号: 旌金监﹝2020﹞2号
生成日期: 2020-02-07 发布日期: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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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与金融监管的通知
文号: 旌金监﹝2020﹞2号
生成日期: 2020-02-07
发布日期: 2020-02-07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与金融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7 09:46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金融机构、县兴业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现提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与金融监管工作意见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金融机构、县兴业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组织并执行最严格要求,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涉及金融领域的工作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强化金融保障。各金融机构、县兴业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要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一条政策意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快速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案,切实保障金融服务水平,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基本金融服务需求。一是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采取无还本续贷或展期等方法保持金融支持延续性;二是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各行特点,创新金融产品,精准发力,最大限度满足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四是加大担保和应急转贷力度。鼓励政策性担保公司创新担保方式,扩大反抵押范围,想方设法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三、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各金融机构、县兴业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要统筹安排当前各项工作,确保金融服务连续性,确保客户实际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确保各重要业务部门、各关键岗位稳健运行,内部疫情管控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正常运转,舆情信息及时关注并及时回应;二是积极引导群众尽量不去营业场所交易和办理业务,提倡手机或者网上业务办理,减少聚集感染的风险,实时掌握信息,有人员聚集可能的要及时报告,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三是切实加强金融服务窗口防疫管理,加大对员工疫情排查力度和人员自我保护的提示与安排,鼓励金融机构采用弹性工作制,线上工作方式,引导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积极应对、科学防控。

四、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各金融机构、县兴业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要坚决贯彻执行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汇报时指示精神,“要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一是要尽职尽责,做好金融服务本职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及时发现移交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做好维护金融稳定;二是疫情休假期间,及时上报不法分子以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的各类非法集资线索;三是继续坚持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及时监测识别线上金融欺诈活动,如有发生非法金融案件等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