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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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002-0000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文号: 旌金监﹝2020﹞4号
生成日期: 2020-02-18 发布日期: 2020-02-18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002-0000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文号: 旌金监﹝2020﹞4号
生成日期: 2020-02-18
发布日期: 2020-02-18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8 09:22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政府,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20年是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全力以赴、全面出击,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1月17日至1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2020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明确将对金融放贷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当前疫情期间,中央、省和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金融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强化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的政策措施,但也不排除个别企业、组织和个人通过非法手段进行集资,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稳定和社会和谐。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各镇、各成员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各种宣传形式,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能力。要利用社区、村委、网点等基层组织深入群众、贴近群众的特点,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要让社会公众明晰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二是要结合实际,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在村口、小区值守卡点放置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金融知识和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利用网点电子显示屏和放置展板、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四是各网宣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强化对非法广告预警,营造风清气正宣传氛围。

二、加强监测预警。一是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共同作为,形成合力。当前疫情时期及今后一段时期,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尤其要关注一些本镇和本行业内企业假借疫情时期复工资金需求为幌子,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二是要在本镇、本行业范围进行排查摸底,主要排查担保融资、小额贷款、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重点机构,排查过程中了解这些公司的注册情况、经营范围、业务模式、借贷余额、投资收益率、贷款期限、借款人和出借人数、成交量等基本情况,对这些机构发展现状、风险评估和违规经营的潜在原因及可能出现风险成因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处非办,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三是要加强对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现金贷”、“套路贷”等重点风险领域摸排调查,主动担当,积极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三、加大打击力度。各镇、各成员单位如发现本镇、本行业内违法违规问题,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先期开展行政处理,规范经营行为。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苗头,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开展调查工作,作出初步判断后,及时提交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性认定。对于事实清楚,可以定性为非法集资活动的,公安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失控。

四、加强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兴业担保公司要切实担负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主动作为,创新金融产品,采取多种形式,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正确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融资,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成员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兴业担保公司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将其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互结合,统筹安排,齐抓并进,切实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