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及春节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强化我县二级巡逻防控勤务,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平稳有序。现决定抽调局机关各部门民警参与城区巡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逻时间:
2020年1月27日至2月2日,每日分两班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巡逻区域划分:环绕中心城区(解放北路及东西侧)的外围区域。
三、相关要求
1.当日值班局领导负责统筹整体巡逻工作的督导与调度。
2.巡逻方式及职责:路面巡逻以步巡为主,协助执勤,巡逻车辆要妥善停放,车辆(皖P1569警)、民警防护装备由警务保障室保障,车辆停放点为地下车库。
3.巡逻组携带对讲机一台(指挥中心准备),执法仪一台(特巡警大队准备)。划线部门负责本组巡逻人员召集和交接班工作。
4.着装要求:统一着冬执勤服,党员民警须佩戴党员徽章,带警便帽,穿作训鞋,扎警用腰带,携带单警装备。
5.纪律要求:巡逻时要求排成队列,警容整齐,不得出现长时间玩手机、抽烟、吃东西等影响队伍形象的情况,因此类情况被群众拍照上网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6. 各部门负责人每日八点二十分前将参加巡逻的名单通过电话、微信、钉钉或OA邮箱报杨钰婷处汇总备查。
旌德县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