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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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609/202002-0006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4 发布日期: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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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4
发布日期: 2020-02-14
【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2-14 09:13 来源: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制定了《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制定了《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

二、关于《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有十六条内容。

第一条至第二条,包括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及适用范围。

第三条,包括省、市、县(区)财政部门、水利部门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各自职责。

第四条 包括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使用范围及负面清单。

第五条至第六条,包括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配的依据、方式、因素及权重等。

第七条至第十条,包括中央水利资金申报、任务分配、项目设立及统筹整合等。

第十一条,包括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付、政府采购、结转结余等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包括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对违规违法行为处罚等。

第十五条至十六条,为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