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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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1912-00025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监督途径】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监督途径和救济方式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19-12-26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1912-00025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监督途径】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监督途径和救济方式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19-12-26
【监督途径】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监督途径和救济方式
发布时间:2019-12-26 15:05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监督举报地址

旌德县西门北路79号二楼

(二)、监督举报电话

0563-8602712

(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政府(办理机构: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或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四)、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旌德县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