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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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404-00044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执法职责】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自由裁量权)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7 发布日期: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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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执法职责】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自由裁量权)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7
发布日期: 2024-04-17
【执法职责】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自由裁量权)
发布时间:2024-04-17 17:20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旌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承担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渔政、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能源、宅基地管理、农民负担监督、水政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三)负责受理违法线索的移交、投诉、举报、调查与处理。

(四)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农业水利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法权限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业农村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集中行使农业农村水利领域行政执法职能,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名义实行综合执法。

四、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7、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9、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0、兽药管理条例

11、农药管理条例

1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9、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