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5号)和省市冬春火灾防控文件要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在全县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实现两个“不发生”和四个“百分之百”,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改率100%,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落实率100%,7类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率100%,有关单位负责人约谈率100%。
二、组织领导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王宏峥任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王学艳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村(居)委会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二)各相关部门:教育、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文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广电、电力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对照本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各司其职,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好监督执法、组织协调工作,为行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教育、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文化和旅游(文物)、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医院(住院部)、餐饮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 12 类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未整改的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文化和旅游(文物)、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要求,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应急管理、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等5 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生产、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强联合检查,完善监督机制。
3.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各相关部门要重点整治建设、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使用不合规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违章动火动焊,现场管理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
(三)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加速智慧消防建设。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宣城市已有的智慧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将本地、本行业系统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高层建筑、养老院、医院、学校、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接入智慧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实现智能化监测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等信息。同时,在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智慧用电等技术,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化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
(五)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各相关部门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结合高危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居民尤其是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镇、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镇、县直各单位、社会团体要主动预约“旌德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参观学习,促进辖区居民、本行业和本单位人员学习消防知识,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增强消防法制观念,自觉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全面提升全县抗御火灾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六)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各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镇政府组织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前,公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五、步骤及措施
从即日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9年12月下旬)
各镇及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和措施,印发方案、召开会议,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1.科学研判预警。消防救援机构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通报重点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冬春期间,提请政府研判一次本地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2.集中培训发动。各相关部门组织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7类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办法。
3.组织单位自查。各相关部门督促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列管的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书面备案。
4.严格执法检查。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各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开展排查工作,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5.重点约谈推进。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消防救援机构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6.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依托96119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县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地也要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挥调度和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分析研判,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督导问责。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和单位进行通报。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实施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各镇、各相关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及时报送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罗望,联系方式:8608119,15155591659,136232172@qq.com)。
旌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