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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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1912-0001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兴隆镇2019-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号: 兴政〔2019〕136号
生成日期: 2019-11-04 发布日期: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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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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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兴隆镇2019-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号: 兴政〔2019〕136号
生成日期: 2019-11-04
发布日期: 2019-12-04
关于印发《兴隆镇2019-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 00:00 来源:兴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

现将《兴隆镇2019-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0月31日

 

 

 

 

 

抄送:县林业局

兴隆镇2019-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森林火灾一直都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旌德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兴隆镇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组  长:谭守正

副组长:林带娣

成  员:郑小云  刘晓武  李军松  朱学武  徐有清     

姚菊霞  钱光伙  王  华  邹幸运  王建雄  江献军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林带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领导组主要职责:

① 拟定兴隆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② 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和镇政府的决定;

③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④与全镇各林场负责人、造林大户签订2019-2020年森林防火责任书;

⑤承担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①负责落实领导组各项决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②督促、指导各村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培训;

③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重大火灾时,镇森林防火领导组根据扑火需要适时组成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由镇分管林业副镇长担任,负责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指导火场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镇森林防火领导组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监测与报告

    林业站要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组织网络的作用,密切监测全镇范围森林动态,形成监测网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或镇林业站,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将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1、发生在县、镇界附近的森林火灾;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3、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5、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6、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三、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领导责任制。包括镇领导、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主任、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四、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村民组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所、村要组织干部、生态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扑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查队,于高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林业部门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县、镇行政界限,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六、后期处置

    1、火灾评估

    应急结束后,有关村委会向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邀请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室组成火灾评估小组,科学客观地评价灾害损失。

    2、 工作总结

    扑火结束后,有关单位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相应吸取的教训。

    七、综合保障

1、 信息与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完善的通信设备,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短信平台、QQ群、微信群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讯与信息保障。    

    2、队伍保障

   加强镇村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积极组建后备扑火队伍。进一步加强森林专业消防队的装备和设备,以适应扑救较大火灾的需要。各村组织扑火队伍不得少于10人,应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进行扑火技能的培训。

3、 扑火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组织有关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灾民、伤员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医疗队、积极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4、 培训训练

    镇政府要有计划地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参照《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本预案由镇林业站会同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