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县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司法局、法宣办制定了《2019年全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镇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请于12月13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邮箱。
联系电话:8604277 联系人:叶 淳 纪为易
附件:1.旌德县“宪法宣传周”活动倡议书
2.旌德县“12.4”宣传标语
中共旌德县委宣传部 旌德县人大常委会
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旌德县司法局 旌德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2019年全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国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旌德县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司法局、法宣办商县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
3.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省、市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5.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工作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分设主题日方式组织实施。12月4日安排“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12月1日至7日分别安排7个主题日,分专题组织宪法宣传活动。
(一) 宣传周主场活动
12月4日,县司法局、法宣办联合举办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大型广场宣传活动。
(二)主题日活动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精神,2019年“宪法宣传周”设立七个主题日,各主题日由牵头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实施。
1.宪法进企业主题日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委)、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各镇
主要任务:
一是面向社会各类企业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并围绕产权保护、投资融资、生产安全、营商环境、风险防范、污染防治、税务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领域,举办主题法治宣讲宣传活动,增强商会、企业法治意识。
二是组织普法讲师团赴企业、商会、工商联集中开展巡回法律宣讲活动,宣讲宪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阐释党和国家关于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解读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三是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等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活动,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表演等活动,集中宣传宪法知识,对涉及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解读和舆论引导,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是组建县“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开展“大走访大服务”活动,为企业免费提供专业化“法治体检”,通过审查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调处劳动争议等方式,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协助规范劳动用工制度,进一步突出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
五是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主动上门为企业困难员工、下岗职工等企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权利义务意识,为企业营造和谐稳定用工环境。
2.宪法进农村主题日
基本要求: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法宣办,各镇
主要任务:
一是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治书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等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二是在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农民普法讲堂、传习所等阵地开展宪法宣传,引导村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宪法学习专题党课。
三是鼓励农村文艺工作者利用地方戏、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形式,创作适合家庭学习传唱的宪法法治文艺作品,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
四是组织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结合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宪法宣讲和法律解读,加大以案释法力度。
五是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和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百姓议事、民情恳谈,评议“四民主三公开”工作,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
3.宪法进机关主题日
基本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司法局、法宣办
主要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宣传活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推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各镇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一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三是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人手一本宪法,带头通读一次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四是举办宪法宣誓和旁听庭审活动。各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
五是发挥各级“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讲培训,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4.宪法进校园主题日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司法局、法宣办
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
二是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年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在12月4日当天,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
三是通过模拟法庭、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演讲、书写宪法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园宪法教育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课,传播宪法精神。
5.宪法进社区主题日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基层社会治理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法宣办
主要任务:
一是在社区居委会服务窗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等,增强宪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是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引导社区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宪法学习专题党课。
三是组织法律专家学者进入社区,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专题讲解宪法法律知识。
四是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解答法律咨询、开展以案释法,推动宪法进入千家万户。
五是开展社区法治文艺演出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知识。
6.宪法进军营主题日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指导军地法官、检察官、律师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法宣办
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走进军营,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及普法宣传手册,掌握官兵法律服务需求,普及宪法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
二是组织普法讲师团到军营开展专题宪法法律讲座。
7.宪法进网络主题日
基本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县司法局、法宣办。
主要任务:
一是县各新闻网站在其网站、移动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设宪法宣传学习专栏,充分集纳中央、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关于阐述宪法精神、原则、核心要义的宣传稿件,商业网站及时转载。
二是组织网络媒体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对权威报道和稿件的再编辑、再传播。
三是用好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转发宪法学习相关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把宪法宣传周活动与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单位都要认真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担当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县级媒体要做好“宪法宣传周”期间宪法宣传新闻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要精心策划,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增强宣传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各镇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要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专题宣传教育。要开展宪法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推介宣传,广泛开展宪法主题宣传作品创作、宪法题材文艺节目巡演、宪法主题摄影作品巡展等活动。要加强以案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注意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附件1:
旌德县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倡议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标志着我国宪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与时俱进和不断完善发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的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学习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的职责和义务。
值此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我们向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尊崇宪法地位,自觉增强宪法意识!
学习宪法知识,争当守法用法模范!
开展宪法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旌德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
附件2
旌德县“12.4”宣传标语
1.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
4.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5.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6.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7.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8.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
9.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治国安邦总章程、全面依法治国总依据
10.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11.宪法的尊严权威就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