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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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6775632521/201912-00032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为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贫困户购买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险能否使用财政扶贫资金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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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为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贫困户购买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险能否使用财政扶贫资金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19-12-17
为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贫困户购买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险能否使用财政扶贫资金
发布时间:2019-12-17 11:39 来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 号)文件:“积极探索风险分担形式,鼓励引入政府性担保机构分担风险,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广特色农产品保险、人身意外险、大病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的通知》(皖财农〔2019〕332 号):“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不得安排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综上,可以给贷款贫困户购买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于 防范贷款风险,但是不得使用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