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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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1908-0000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第12号议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6 发布日期: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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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第12号议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6
发布日期: 2019-08-16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第12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16 10:38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蒋根富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镇“三资”人员队伍建设”的议案,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旌德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旌办发〔2010〕4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旌联办》(〔2011〕13号)、《关于印发旌德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办法的通知》(农秘字〔2015〕226号)等一系列关于村级财务的管理规定,随着我县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些制度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村级财务处理不规范,职责不清晰等问题,为此,2018年底,县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旌德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旌办发〔2018〕105号),通知中对镇“三资办”人员配备作了具体的要求,各个岗位的职责也作了明确规定,确保是有人干、责有人担。

 

答复单位: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19年5月28日

 

抄送:县人大,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