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申请人必须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就业失业登记表。在各乡镇人社所、社区进行初审,并在二张表格初审处盖章、签字、确认。申请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劳动合同和单位就业证明。
第二步 各乡镇人社所、社区工作人员根据纸质的资料将信息输入“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然后将纸质的资料报送就业管理中心审核、审批及发放。
第三步 就失业登记信息经人社局审核、审批后,各乡镇人社所、社区工作人员将纸质资料取回出证,并将所有的资料复印一份存档,原件交回就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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