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为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实现收支平衡。应细化经费支出预算,要编制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四条 为保证学校经费的严格使用,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逐步建立目标责任控制体系、综合定额管理体系、考核监督绩效体系。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进行使用:
(一)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
(二)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
(三)开展实训实习,校内外技能活动,文体活动等;
(四)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
(五)其他学校公务活动所需要列支的支出。
第五条 不应考虑在预算经费的支付范围是:人员经费,外聘教师劳务等费用,工会提取的经费,审计费,上缴集团管理费,购印花税、车船税,银行业务费,农民工劳务费,保洁费,教职工体检费,教职工子女药费,食堂补助,实习学生保险费等
第六条 学校购置办公用品,要按预算采购时间编制购置计划,按有关程序办理采购。学校对购置的所有物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必须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七条 学校要强化支出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规范各种支出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科学确定公用经费支出结构,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严格控制管理性开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加大管理力度,从严控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八条 依据《会计法》规定,在经费支出中,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第九条 预算经费支出后要及时进行报销。报销的流程是:经办人要将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所有凭据经专人审核后,上报学校负责人签批。
第十条 要坚持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制度,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本办法有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和规定不相符的,则按上级部门政策和规定执行。本办法视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修订。
云乐镇中心小学
二0一八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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