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持续保持对传销违法活动高压严打态势,维护我镇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19”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具体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清理在我镇活动的异地聚集型传销人员,有效打击网络传销,防止网络传销渗透蔓延;通过继续推进“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等基础性工作,完善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和部门协作长效机制;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严厉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人员住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以“资本运作”“微商”“电商”“多层分
销”“消费投资”“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旅游互助”“爱心互助”等名义为幌子的各类网络传销违法行为。
(三)持续开展“无传销村”创建,全面推开“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建立健全“两创”工作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皖剑-2019”行动自即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摸排部署阶段(即日至7月31日)。各村根据摸排情况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定本村的重点整治区域和网络传销打击方向,确定专项行动检查对象,抽调行动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并于7月31日前将行动方案和摸排情况报镇政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各村对当前本地传销形势进行准确评估,主动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提出打防对策,各村每月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执法行动。结合本村传销活动的形势和特点,加强集中打击次数和力度,切实形成规模打击效果和广泛震慑效应。
(三)全面创建阶段(即日至12月10日)。结合当地实际
持续开展“无传销村”创建活动,实现城区无传销村创建全覆盖,并推进创建工作向各村延伸;全面推开“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创建督导督查,探索建立健全“两创”工作长效机制。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村对本地区大要案件查处、集中整治、开展创建和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自评报告。镇党委、镇政府根据本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
四、任务措施
(一)认真组织案件线索排查。发挥村委会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排查、梳理、掌握本地区的传销活动线索依托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整合优势资源,及时捕捉、提炼、分析涉嫌传销线索。发挥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公安机关110报警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
(二)开展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在开展日常监管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根据举报、投诉线索、排查出的重点,组织统一区域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整体发力,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三)着力打击新型网络传销。围绕新型网络传销违法行为的特点,积极协调通信、网信等部门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发现、追踪、调查、锁定网络传销网站,依法予以关闭或屏蔽,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从事传销的案件,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同时,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全国各地查处的网络传销典型案例,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骗人伎俩,揭露其违法本质。
(四)严防传销活动回流反弹。不断健全“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作、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形成“打防控管”并举的立体作战局面。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结合“无传销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预警防控措施。
(五)全面开展“双创”工作。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持续开展“无传销村”创建工作全面推开“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加强基础性、源头性工作,提升创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打造高质量、高标准的“无传销村“无传销网络平台”示范点。要用足用好综治考评和文明创建载体,调动基层组织创建的积极性,推动创建工作逐步向乡镇延伸。
(六)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将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和举措,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广播、LED屏幕、公众号等媒体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突出抓好出租屋主、农民工、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和校园、村民组等重点区城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区域整治要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安排。各村,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打击传销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全面准确地分析研判本地区打传形势,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有序有效地组织实施攻坚行动。要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强化基层传销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网格化治理,抓好重点地区整治。此次行动工作成效纳入2019年度年终目标考评范畴。
(二)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综治办要强化综治考核评价,加强对行动的指导、督促;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行政执法、教育遣散、配合刑事打击等工作,着力推动“无传销村”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派出所要做好刑事打击、配合整治及清理查处等工作,密切监测防范网络传销风险;各单位之间要强化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紧盯工作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各村,各成员单位站所要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考核制度,以责任落实来推动工作部署落实、打击整治落实、宣传教育落实。同时,要切实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检查、督查和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通报、督促整改。对相关站所和工作人员消极对待投诉举报、有案不立、不当履职特别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进行责任倒查。
(四)认真汇总统计,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各成员单位在专项行动中,要建立信息专报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要统一汇总材料、报表,每月29日前上报上月工作情况,11月3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对重大典型案件、网络传销、聚集人员超过30人以上的传销活动要随时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和迟报。
2019年8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