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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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860/201901-00203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25 发布日期: 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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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25
发布日期: 2019-01-25
关于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5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春节将至,为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喜庆明亮的节日,就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确保电力设备安全运行通知如下:

一、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跨越铁路、高速、省道国道等高危路段输电线路排查,及时做好防护措施,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二、全面排查清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堆积物。易燃易爆物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供电所要加强对烟花炮竹经营户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动员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告知客户在燃放烟花炮竹、焚烧祭祀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事件。

四、严防外出人员利用节假日返乡时机突击电力设施保护内建房屋、旧房加高、突击建房等现象。

五、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及附近钓鱼、放风筝和违章建筑塑料大棚、堆放漂浮物、植树等,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挖鱼塘、沟渠、取土或堆土等破坏电力设施行为。

六、认真履行护线职责,发挥县乡村三级护线网络和群众护线作用,营造保护电力设施氛围,加强节日期间电力设施安全监管,打击恶意蓄意偷盗、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确保春节旗期间电力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高质量的电力保障。

七、以上工作,请各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自01月22起立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