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旌德县林长制工作简报(第七期)
发布时间:2019-05-15 00:00
来源:旌德县林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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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一季度“一林一警”工作综述
【编者按】一季度,我县森林公安在2位总林长、2位副总林长及4位县级林长的关心支持下,在林业主管部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森林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全力保障林区治安秩序稳定,各责任区警长靠前驻防、主动作为,推动我县“一林一警”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
生态功能区:大会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周密;责任区警长:覃浩、吕德生
一季度,在辖区开展了“2019守护餐桌行动”,对辖区农家乐、餐饮酒店进行全面检查。结合“2018守护餐桌”行动、野生动物保护及野猪非洲猪瘟防控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餐馆、酒店、农贸市场等集中清理排查工作3次;发放宣传单150余份。开展林区巡查(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及野猪非洲猪瘟)29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野猪非洲猪瘟宣传单500余份,及时制止野外用火5起。
2月12日、13日,分别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雕两只,放生于马家溪国家森林公园。
二
生态功能区:丁家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孙立志;责任区警长:余海华、周陶发
3月25日、4月1日前往丁家山责任区开展防火巡查等工作。
3月1日辖区范围内同俞村林业站、生态护林员,开展巡查工作维护辖区边界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3月1日 沿我县国省县道在责任区开展防火巡查等工作,制止野外烧田埂。
3月15日 对辖区内各乡镇木材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检查,讲解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三
生态功能区:玉屏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夏仕福;责任区警长:施运宾、江晓京
3月16日,根据林业站报警,对蔡家桥镇乔亭村周某某非法野外用火进行扑灭和查处违法行为。
1月至3月,会同各辖区林业站,对辖区内火情高发点进行重点巡逻管控,利用车载喇叭进乡镇进村宣讲防火工作,告知百姓群众野外用火危害,杜绝火灾隐患。
四
生态功能区:龙王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杜德林;责任区警长:施运宾、江晓京
3月22日,与黄山市谭家桥森林派出所签订联防协议,进行互助帮扶,通力合作,维护辖区边界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3月24日,会同林政资源股,对辖区内各乡镇驯养繁殖的公司进行监管检查,讲解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五
生态功能区:国省县道森林带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王浩;责任区警长:李回博、胡瑞军
2月1日,沿我县国省县道森林带、沿河森林带巡逻,无异常情况。
3月14日,沿我县国省县道森林带、发现有人在道路两侧架设广告牌,被民警制止。
六
生态功能区:沿河森林带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孙军平;责任区警长:李回博、胡瑞军
2月25日,沿河森林带巡逻,发现有村民倾倒生活垃圾,被民警制止;
3月10日,沿河森林带巡逻,无异常情况。
七
生态功能区:祥云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孙立志;责任区警长:覃浩、吕德生
一季度以来,查处1起安徽天诚石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3月19日,立案查处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3月29日,结合《扫黑除恶知识读本》,在辖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法律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70余份,悬挂横幅2条;
2月初至3月底,联合祥云村护林护鱼护鸟队开展为期15天的护竹护笋添绿行动,打击笋霸,严厉打击盗挖、收购、贩运和销售竹笋的现象。对生态功能区内野生映山红,加强了与护林员和巡查人员密切配合,采取巡逻和路面控制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采挖、非法运输、私收乱购野生映山红违法行为。
八
生态功能区:石凫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刘明辉;责任区警长:余海华、周陶发
3月1日,责任区开展防火巡查等工作。
3月25日至3月30日责任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起。
3月26日,石凫山辖区“三亩形”山场复绿情况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