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蔡家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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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772/201904-00003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旌德县蔡家桥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上级政策】关于印发旌德县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12 发布日期: 2019-03-12
索引号: 003260772/201904-00003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旌德县蔡家桥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上级政策】关于印发旌德县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12
发布日期: 2019-03-12
【上级政策】关于印发旌德县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00:00 来源:蔡家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县畜禽业生态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农委、市环保局《关于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2016年制定的《旌德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对已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进行优化调整,现将优化调整后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2月25日

 

 

旌德县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8]15号)和市农委、市环保局《关于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农[2018]109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县2016年制定的《旌德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进行优化调整,优化调整后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如下:

一、禁养区范围:

以下区域列入畜禽禁养区:

1.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白沙水库水源点、丁家山水库上游水源点、枫树坞水库上游水源点、乔上口水库上游水源点、泥路坑水库水源点、梅溪沟水源点、马家溪水源点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在取水点周围500米水域内,在取水点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划定保护区。百锣园水源点、徽水河竹园水源点、南山水源点、棉川洞水源点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在取水点500米范围内划定保护区,俞村镇的芳川、枫树坞、三溪镇的杨村大沟、狮子山、季家山、洪川村零号沟、二号沟、洋川村、孙村镇绵川洞自取水口上游山脊线至下游100米范围内山涧水域及沿山涧两侧纵深与山涧边缘水平距离50米的陆域范围;白地镇马家溪自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范围内山涧水域及沿山涧两侧纵深与山涧边缘水平距离50米的陆域范围。蔡家桥镇为地下水饮用水源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源点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及两侧纵深各200米范围内划定保护区。

2.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研区:县城规划区、各镇政府所在地居民集中区,文教科研和医疗区,经济开发区及各镇生态工业园区范围内及其边缘外延500米内和主导风向上风向1000米内的区域范围;各镇镇区规划建设区、农村中小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和主导风向上风向500米内的区域范围。

3.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马家溪国家森林公园,以国家林业局关于准予设立安徽马家溪国家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规定的范围内。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为地理坐标:东经118°24’09’’—118°27’34’’,北纬30°12’26’’—30°16’24’’。四界范围:马家溪大桥北端(沿玉溪河至)绩溪县界(沿县界,经海拔1144米黄高峰顶至)海拔973米葫芦岭山顶(沿庙首林场场界至)卷洞(沿旌德县白地镇江村村界至)江村江永兰等联户山场边界(沿山场边界至)庙首林场界(沿林场界至)磨刀石护林点(沿玉溪河至)马家溪大桥北端。

4.重要交通干道:芜黄高速、合福铁路、 国道205线、省道217线、省道323线等沿线两侧500米之内的区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二、限养区范围

禁养区外延500米范围内为限养区

三、可养区范围

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它区域为可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