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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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799/201911-00001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兴隆镇全体干部学习《信息公开条例》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19-11-12
索引号: 003260799/201911-00001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兴隆镇全体干部学习《信息公开条例》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19-11-12
兴隆镇全体干部学习《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时间:2019-11-12 00:00 来源:兴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11月11日,兴隆镇在周一例会上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上,镇党委副书记刘晓武同志传达了修订后的《条例》原文,并就此次修订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会议明确要求贯彻执行好修订后的《条例》:党政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职责;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选用《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答复类型对申请人作出答复;要严格按时限要求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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