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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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799/201904-00139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标准】2019年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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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标准】2019年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19-04-19
【标准】2019年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
发布时间:2019-04-19 00:00 来源:兴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7年开始特扶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为500元每人每月,特扶伤残家庭扶助金标准为400元每人每月。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即1200元/年;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扶助金,即2400元;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扶助金,即3600元/年。按年度一次性打卡发放(每年开始打卡发放时间为5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