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危房改造
索引号: 003260780/201909-00096 组配分类: 危房改造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来源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19 发布日期: 2019-09-24
索引号: 003260780/201909-00096
组配分类: 危房改造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来源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19
发布日期: 2019-09-24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制定相关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