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旌应急[2019]10号《关于持续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3月22日
孙村镇开展粉尘涉爆企业筛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摸清粉尘涉爆企业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粉尘防爆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涉粉尘作业工贸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监察,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防范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范围:全镇所有粉尘涉爆企业
(二)重点领域:金属制品、木制品、粮食食品、农林副产品加工等。
三、重点内容
(一)、建构筑物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四)粉尘清理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清理。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制定方案(即日起至5月底)
各村立即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对辖区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摸底,摸清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认真梳理本地区粉尘涉爆企业存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健全粉尘涉爆企业监管档案。
(二)自查自改,督促整改(6月至8月底)
1.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辨识粉尘燃爆风险,进行自查自改,并将执行粉尘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及时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相关工作人员要深入现场,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2.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技术专家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督查验收,全面总结(9月至10月底)
通过督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企业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依法关闭联缔的企业,逐一进行巡查。开展粉
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回头查”,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
镇安监站要按照“全覆盖”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筛查核实工作,更新基础台帐。对既有的台账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及时掌握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和隐患整改进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