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明确各村、各有关单位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庙首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建设生态庙首、茶香小镇为目标,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全面实施“河长制”,认真落实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动员全社会参与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新庙首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通过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镇村两级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建立责任明确、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生态治理和管理体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到2019年底,全镇河库水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底无淤积、河水无浑浊、河岸无损毁、污水无直排、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建等“八无”目标。
到2020年底,镇村河长制规范运行,所有河库水质稳步提升,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
到2025年底,全镇河库管理保护体系健全完善,河库管理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库管理保护目标。
创A目标:
2020年底将黄河冲水库打造成省级水利风景区,2025年底,黄河冲水库争创3A级风景区。
四、组织形式
(一)乡镇级河长。庙首镇三大河流,玉水河河长由镇党委负责同志担任,丰溪河河长由镇政府负责同志担任,黄土河河长分管水利副镇长同志担任,具体承担河道和库区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实施辖区河库日常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村级河长。河流按流经村居分段,由各村村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负责村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
(三)镇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具体运行,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镇河长制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庙首镇分管水利副镇长兼任,设成员若干,由党政办、国土所、农业站、林业站、水利站、环保站、执法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兼任。镇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由镇水利站承担。
(四)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站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湖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河道内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输行为。
镇环保站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跨乡镇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组织实施全镇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监管和推进渡口码头污染防治。
镇农业站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牵头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镇派出所负责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协助专项监督检查。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镇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以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落实空间管控,构建玉水河、玉溪河及黄土河域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加强流域管理保护,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流健康评估,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农村小微河道“毛细血管”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组建河长制办公室,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建立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确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二)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庙首镇党委、庙首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流域整治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有关单位、各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流域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科学严密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镇有关单位、各村要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四)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河长制办公室每年年底要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检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借助第三方监察,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河长制相关制度意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流域执法指挥平台,加强河流综合执法,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
(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制年度考核考评及奖惩办法,逐级开展考核考评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