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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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932/201908-00143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庙首镇分管副镇长姚雯赞同志回应:旌德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报备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30 发布日期: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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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庙首镇分管副镇长姚雯赞同志回应:旌德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报备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30
发布日期: 2019-08-27
庙首镇分管副镇长姚雯赞同志回应:旌德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报备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27 00:00 来源:庙首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全面实行转诊电话报备制度。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参保人员可以自由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为确保分级诊疗工作落实及有序转诊,医疗保障局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转诊电话报备制度,更好地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二、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照工作要求,接受我县参保患者异地就医过程中的诊前、诊中、诊后(特殊情况)的电话报备工作,做好台账登记。并根据参保患者异地就医的主要去向医院,定期分析外出就诊原因及病种,为下一步医疗机构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管理,完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根据疾病诊疗规范出具转诊证明,明确初步诊断意见,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四、转诊报备电话。城镇职工转诊报备电话:8603677;城乡居民转诊报备电话:860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