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安委办印发的《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旌安办〔2018〕51号)文件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的同时,全面排查治理我镇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庙首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书华
副组长:龚 幸
成 员:杨红青 许 艳 姚雯赞 陈有清 江银喜
徐严彦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镇各地、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突出以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粉尘涉爆及城镇基础设施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生产、储运设备设施为重点。
(二)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镇党委政府、镇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确保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三)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按照《庙首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任务分解表》(附件3)要求扎实开展检查,各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联村负责制带队到所联系村开展相关工作,做好检查情况的记录。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的要求,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建立专项台账,能立即排除、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问题隐患要按照规定上报。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各村(居)和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攻坚行动的好典型、好经验,曝光突出问题和隐患,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工作,8月3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隐患排查攻坚行动实行周报制,具体报送内容分别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账》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登记台账》(见附件1、附件2)。
(四)加强执法,确保实效。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上限处罚、顶格问责”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突出问题隐患,对引发责任事故的一律坚持民事、行政、刑事“三责同追”。
附件:1.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账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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