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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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9322/202407-00012 组配分类: 基层站所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庙首镇森林派出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10 发布日期: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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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庙首镇森林派出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10
发布日期: 2024-07-08
庙首镇森林派出所
发布时间:2024-07-08 13:35 来源: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浏览次数:1232 字体:[ ]

庙首森林派出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及有关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发动和组织林区群众共同保护森林,促进群防群治,推动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辖区内毗邻乡、村护林联防制度,确保林区治安的稳定。

三、依法受理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政、治安案件,协助森林公安局侦破森林刑事案件。

四、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的指示,研究和部署、实施、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的经常性工作。

五、分析、研究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建立辖区重大治安事件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辖区山情、林情、社情情况,提供切实有效的信息供领导决策。为构建“平安林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

六、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地森林火灾预案,落实森林消防措施,参与森林火灾组织扑救。

    七、承办县林业局、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吕德生

    联系电话:8621028 

    地    址:庙首镇人民政府对面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邮    编:242604

    邮    箱:5019096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