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林业采伐许可证办理(个人零星采伐)
受理单位:旌阳镇政府
办理部门:旌阳镇林业站
办理地点:旌阳镇林业站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受理条件:采伐单位和个人提供书面申请、林权证及林权证复印件、村、组采伐计划分配表及计划分配公示证明、公益林提供公益采伐审核同意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联系电话:0563-8606488
监督电话:0563-8606488
事项名称 农村村民宅基地申报审批(非核心规划区)
受理单位 旌阳镇国土所
受理条件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5、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及《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四条
承诺时限:无
法定时限:无
联系电话:0563—86606488
监督电话:0563—8660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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