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03 00:00
来源:旌德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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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信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9.80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5.9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8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5
公务用车购置 0.00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95万元, 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1%。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2015年县信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65批次,69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5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3.8%,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使用要求,规范管理。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信访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县信访局政务公开电话:802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