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城管执法局>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索引号: 766861744/201904-0005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政策解读】执法全过程记录 佩戴统一标志标识 我省出台标准规范城管执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7 发布日期: 2019-04-17
索引号: 766861744/201904-0005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政策解读】执法全过程记录 佩戴统一标志标识 我省出台标准规范城管执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7
发布日期: 2019-04-17
【政策解读】执法全过程记录 佩戴统一标志标识 我省出台标准规范城管执法
发布时间:2019-04-17 00:00 来源:旌德县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美好的城市生活离不开完善的城市管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从执法纪律、执法行为、装备保障、数字城管等多方面细化标准,让规范执法更有章法可依。

据了解,我省将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归档、保存和使用,定期做好记录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同时,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严格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标识,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臂章、胸徽等,不得佩戴与执法身份不符的其他标志标识或饰品。

在执法人员仪容举止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应当保持头发整洁,不得染彩发。

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烫卷发和蓄胡须。女性执法人员应当束发。

在实施执法时,执法人员应当举止端庄、姿态良好、行为得体,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在执法过程中以及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