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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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6861744/201509-00004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城管局2014年决算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10 发布日期: 2015-09-10
索引号: 766861744/201509-00004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城管局2014年决算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10
发布日期: 2015-09-10
旌德县城管局2014年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5-09-10 00:00 来源:旌德县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主要职责
    1、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履行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和实施国家及省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旌德县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确定城市容貌标准,并负责督促实施。
    2、负责城区建设性、经营性及其他临时占用道路的管理;负责城区主次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审批和管理。
    3、负责各类户外商业广告牌、橱窗、条(横)幅、气球、车体广告、电子屏幕、霓虹灯、灯箱及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门面装饰等户外设施的审批和管理。
    4、负责全县工程渣土(含建筑垃圾、弃土、弃料等固体废气物)的运输、弃置、中转、回填、消纳等无害处理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
    5、负责检查和督促城市规划区的“门前三包”落实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旌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局机关和两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组成,其中:旌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旌德县环卫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767.02万元,支出总计767.02万元。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5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02万元,占89.7%;其他收入77万元,占10.3%。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75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02万元。
    六、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政府性基金上年无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16万元,本年支出16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