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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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7563251/201806-00039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旌德县城区滨河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04 发布日期: 2018-05-04
索引号: 677563251/201806-00039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旌德县城区滨河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04
发布日期: 2018-05-04
关于旌德县城区滨河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5-04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旌德县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发挥慢城绿道功能,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条第4款的规定,在旌德县旌阳城区滨河路全段实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止停放的措施(设有固定停车方向停车位的除外)。

请广大市民和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共同抵制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8年5月16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