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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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0908798/201803-0002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名称: 【主要负责人回应】县招商局局长陈静回应:旌德县招商顾问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10 发布日期: 201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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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名称: 【主要负责人回应】县招商局局长陈静回应:旌德县招商顾问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10
发布日期: 2018-03-10
【主要负责人回应】县招商局局长陈静回应:旌德县招商顾问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10 00:00 来源:县招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推动市场化招商,切实做好精准招商和专业招商,进一步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全县招商选资加速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构成

(一)在长三角、珠三角、京福沿线等重点区域,公开聘请5-10名有丰富人脉资源和招商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我县招商顾问。

(二)招商顾问可以是商会或企业负责人,也可以是从事健康产业相关人员,重点是长期关心和支持家乡经济发展的旌德籍在外成功人士。

(三)招商顾问经县招商局审核培训后,由县政府发放招商顾问聘任书。

二、招商顾问职责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招商计划,广泛宣传旌德投资环境、健康产业和扶持政策,大力推介旌德健康产业招商项目。

(二)发挥各自人脉资源优势,搜集跟踪所在区域企业投资信息、最新发展动向,主动对接当地知名企业,积极开展宣传推介工作,及时提供有效项目信息。有效项目信息指符合我县健康产业发展方向,投资主体明确,有具体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项目信息申报表》填报完整,编制有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等支撑材料并提交县招商局。

(三)协助县政府组织在各自区域开展咨询、联络、邀请、接待、考察、洽谈等各类招商活动,组织安排意向项目投资者到我县进行实地考察。

(四)各招商顾问须在每月25日之前,将招商选资情况及引进项目报送县招商局;每季度向联系领导作专题汇报1次,重点汇报招商选资项目对接跟进情况,以及需提请协调解决的问题。

(五)完成县招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费拨付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选资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70号)文件精神,按招商顾问引进项目类型和实际到位金额给予相应奖励,县政府将招商顾问工作经费纳入招商经费预算,拨付至县招商局专款专用。

四、考核奖惩

(一)年终根据招商顾问的招商选资实绩,县政府将评选优秀招商顾问,获奖顾问由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

(二)对招商顾问提供的有效项目信息,经县招商选资领导小组秘书处认定为有效项目信息的,享受项目信息奖励。

1、重大项目信息每条奖励3000元,重大项目定义: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三代以内投资项目或全资子公司;市外内资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外资为合同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且符合我县产业政策的项目。

2、大项目信息每条奖励1000元,大项目定义:市外内资为总投资1亿元—3亿元项目,外资为合同外资500万美元—3000万美元项目。

3、一般项目信息每条奖励500元,一般项目定义:市外内资为总投资5000万元—1亿元项目,外资为合同外资100万美元—500万美元项目。

(三)对招商顾问引进并成功落户我县的招商选资项目,依据县政府相关文件享受招商选资引荐人奖励。

五、其他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县“五大发展见行动”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