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税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税务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3261011/201909-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47号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 47 号 
生成日期: 2019-09-18 发布日期: 2019-09-18
索引号: 003261011/201909-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47号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 47 号 
生成日期: 2019-09-18
发布日期: 2019-09-18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47号
发布时间:2019-09-18 0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王军2019年7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第38号、第44号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