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亿元,累计增长8.1%,处全市第三位。消费品市场运行主要特点是:
消费品市场整体运行平稳,限上增速较快。我县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25107.6万元,增速为17.9%,居全市第一,比上年同期提升5.7个百分点。
城乡共同发展,城镇增幅高于乡村。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全县城镇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7亿元,增长8.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2.7%;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3亿元,增长6.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3%,城镇增速高出乡村2.1个百分点。
餐饮收入增幅高于商品零售,商品零售主导地位突出。 从消费形态看,全县商品零售10.5亿元,同比增长6.7%,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7.5%;餐饮收入1.5亿元,同比增长18.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5%;餐饮收入增幅比商品零售高12.1个百分点,但从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来看,商品零售主导地位仍然突出。
消费方式及结构继续转变。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类值来看:一是基本生活商品类别间增速差距大。限上单位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实现零售额10364.1万元,同比下降0.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实现零售额30.6万元,同比增长27%;日用品类实现零售额277.2万元,同比增长10%,总体来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发展保持稳定。二是居住类相关商品消费继续上升。限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实现零售额798.3万元,同比下降4.7%,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10.5个百分点。主要是近年来网络购物飞速发展,对我县家电等行业冲击巨大,传统家电零售企业经营面临着诸多挑战。
三是医药类企业商品零售保持较高增长。限上单位实现中西药品类7740.5万,同比增长78.2%,主要原因是医药企业创新了经营方式,增加了销售人员,销售业务大面积扩展,销售量飞速提高。四是出行类商品零售增幅继续回落。限上单位实现汽车类零售额716万元,同比下降5.8%。石油及制品类消费实现零售额1136.4万元,同比下降2.5%。主要是受汽车行业购置税政策影响,汽车行业零售呈回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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