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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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6823488/201812-0002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27 发布日期: 2018-12-27
索引号: 756823488/201812-0002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27
发布日期: 2018-12-27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2-27 00:00 来源:旌德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方国文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环保义务社会监督员制度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夯实环保能力建设为支撑,以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齐抓共管为保障,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中,我局已受到环境监察、监测、应急能力建设不足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困扰,为了在大的体制机制尚未改革到位的情况下,探索并建立环保义务社会监督员制度有利于增强环保监督力量、缓解环保监管“横到边、纵到底”的压力,为此,结合您的建议,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该项制度的建立,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分管执法的局领导组织制度起草,涉及环保义务社会监督员聘请对象的标准、监督覆盖范围的确定、监督结果的收集、监督注意事项的培训、监督员交流总结等方面。

二、第一批拟在十个镇和公众媒体、律师界产生15名,聘请对象包括河长、林长、媒体人士、户外精英、法律顾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环保热心人士。

三、镇级拟聘对象由镇党委或镇政府推荐,其他对象由我局根据近年来对环保工作关注度情况进行选聘,并征求个人意愿及其所在单位或组织意见建议。

四、拟实行聘期为一年一聘,对监督过程中表现突出予以表彰。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答复单位:县环保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