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强化环境执法为抓手,以削减总量为着力点,监管与服务并举,依法行政与强化治理并重,深入推进我县环境综合整治,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现将我局今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不断抓好党建工作。一是改进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治奢促廉”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自查,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管查处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工作,确保了局机关风清气正、清正廉洁。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工作力量,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系列计划,进一步健全机制,狠抓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三是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先后组织局班子成员开展学习研讨会议2场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会,会上征集意见建议3条。开展谈心谈话17次,提高了干部的思想认识,深化了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效果。四是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和机关支部带头开展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等,同时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党组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实现了党组学习经常化,党组议事常态化。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编制完成《旌德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评审稿,并上报省环保厅申请评审论证;今年4月份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并获得命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正在积极推进;经省环保厅审核发布了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完善生态考核机制,与县目标办联合印发《旌德县2018年度镇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两山”行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涉及内容的编制;积极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工作,主动接受市级督察;制定并实施了《全县环保系统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制定了《旌德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旌德县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探索设立“两山”基地建设基金,用于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企业清洁生产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等。
(三)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县“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为指导,有序推进11个村完成农治项目工程;认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摸排机制,经监测识别我县农村黑臭水体15处,并按要求上报;积极争取上级环保资金扶持,印发《旌德县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一期下达我县资金指标为99万元、二期下达我县资金指标为220万元;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调查;组织申报土壤污染治理项目1个(2处:旌阳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项目、版书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项目),计划总投资245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475万元、申请省级支持加自筹983万元;申报大气治理项目1个(安徽省旌德县家福木业有限公司锅炉燃料改天然气项目),投资估算约100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20万元,申请省级支持及企业自筹80万元。
(四)全力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县环委办、大气办、水领办及土领办工作职能,有序推进全县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工、包装印刷、机动车维修行业及干洗行业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围绕实施“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等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旌德县蓝天保卫战2018年实施方案》,各镇、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县政府与各镇、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目标考核任务。空气质量优良率90%,PM2.5浓度均值为27微克每立方米,PM10浓度均值为49微克每立方米。今年以来,禁烧期内省、市督察通报均为“零火点”。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印发《2018年旌德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表》及《旌德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任务表及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全县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畜禽养殖治理等重点工作。根据《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全县实施以横向补偿为主、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根据1-11月份监测数据,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沙水库及地表水(旌泾交接)环境水质类别均为Ⅲ类,达标率为100%。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印发实施《旌德县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方案》、《旌德县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旌德县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对产废单位及企业进行了的危险废物管理知识培训,开展执法检查并要求完成整改,督促完成安徽省危险废物管理系统申报登记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调查,按时上报《旌德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自查的报告》;长江经济带固废大排查涉及我县5个镇18个点位的问题已按时间节点全部整改完成;开展重金属企业行业摸排整治工作,建立全口径清单;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按月推进工作,建立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上传疑似污染地块名录。
(五)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采取下发责令整改、停限产通知书、罚款、移送公安等行政措施,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我县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1、加大环境执法及处罚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次,检查企业450余家次。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信访件及省市督办案件回头看,责令停产整治企业26家,处罚环境违法企业22家,下达处罚决定书22份,罚款约179.21万元,现已罚款到位约124.21万元。
2、严格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县的11批次14件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暨省大气督察,共交办的39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县5批次5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3、开展治理“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
根据《旌德县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办〔2017〕43号)要求,对“散乱污”企业实行“两断三清”处理,及时移交当地人民政府,并函告供电部门进行断电。截止目前,共处理孙村镇安全帽生产、非法洗砂点、兴隆镇碳窑、俞村镇鸡毛加工点、原志仁路桥沥青搅拌站等24家“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取缔。
4、牵头开展区域违法洗砂场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三溪、庙首违法洗砂采砂行为,联合国土、水务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实行断电处理,并下达责令拆除设备、开展场地清理的通知书。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6月14日-15日,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完成三溪镇12个违法洗砂采砂点的建筑物、设备和配套设施拆除工作;7月3日,完成庙首镇撩车洗砂场依法强拆工作。
5、牵头实施全县大理石加工行业整治工作
起草了《旌德县大理石加工行业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牵头推动全县大理石加工行业全面提标整改工作。对全县规模以上的9家大理石加工厂存在的环境污染情况制定“一企一策”方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完成大理石加工厂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工作。对无环保手续的大理石加工厂依法取缔;对我县13家规模以下大理石加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未验先投”进行处罚;联合国土、林业、安监等相关部门对孙村镇11家规模以下大理石加工厂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孙村镇开展退出性谈判,对拒不退出又无整改条件的2家大理石加工厂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完成“两断三清”工作。
6、积极参与市县互查工作及相关督察工作
按照生态环保工作相关要求,参与市县互查3批次,分别参加京津冀大气督察6人次,参加中央环保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察1人次,参加省大气督察5人次。
7、认真办理信访投诉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与县直、乡镇、市局、兄弟县市的信息互通、联防联控。现已受理网络投诉29件,来信来电举报80件,其中重复信访件10件,目前已办结100件,办结率91%以上。人大、政协交办我局议案、提案共5件,全部按期办结。
(六)明确减排目标,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总量减排:积极落实旌德县总量减排目标考核要求,落实对安徽省华龙麻业有限公司实施减排关停相关措施,按时上报减排工作进度,努力完成旌德县2018年减排工作任务,完成市对县的考核目标。
2、清洁生产:根据省环保厅2018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我县涉及审核企业一家(安徽达胜电子有限公司),目前,该企业已联系相关资质专业机构,签订协议,编制建设项目清洁生产改进文本,已报市局进行专家审核。
(七)优化服务,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关
我局坚持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以优质的服务和严格的监管措施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今年以来,已通过审批的项目40个,正在办理中的项目3个。依法否决化工、造纸、塑料造粒、养殖、机制碳、化纤回收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46个。截止目前,完成县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部分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发放及2家屠宰行业发证申报工作。
(八)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成立旌德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旌德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定选聘10名指导员、45-50名普查员。县普查办在辖区内各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及第三方安徽大学共选聘了25名普查员、10名查指导员。通过内拉横幅、电视频道滚动字幕、全县群发普查短信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等方式,积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1、入户清查工作
一是完成入户清查工作。5月9日县普查办召开工业源企业清查工作布置及清查技术培训会,将我县733家工业企业清查工作布置到乡镇及开发区。3月份与市普查办、县国土部门陪同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两家伴生放射性矿(旌德县白地镇和旌德县三溪铅锌矿)完成了实地走访勘测。
二是清查建库工作。县普查办通过核实最终录入清查系统的数量为:工业企业424家、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32个、生活源锅炉2台、入河排污口9个。
三是清查检查工作。6月,县普查办陪同市普查办对我县清查工作进行检查,在孙村镇、版书镇、三溪镇和旌阳镇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无缺漏且错误率小于1%,达到国家清查要求。
2、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
根据我县普查数量及具体情况,制定了《旌德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采购方案》,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已购买安徽大学为我县后期入户调查工作。
3、入户调查工作
一是召开旌德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动员部署会及工作推进会,将入户调查任务分配到各镇、开发区及县直有关单位。
二是入户调查填报工作。我县从10月9日正式开展入户调查,由乡镇普查员或工作人员陪同第三方开展。11月底完成了421户普查对象入户调查。
三是数据审核上报工作。从普查员到县级普查办,经过三级审核,我县普查数据基本完成自审;市级普查办及市级第三方对我县数据进行了两轮专网审核,一轮现场核实,目前发现的问题已全部修改完成。
(九)大力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开展2018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围裙等形式普及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设置了环境投诉受理及环境保护法律咨询台,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及环境问题投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接受观众咨询50余人次。
(十)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我局积极与云乐乡洪村及张村对接,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扶贫工作,共走访帮扶贫困家庭28户,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和发展的需要,对每户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做到了精准帮扶。每月走访扶贫户至少一次,并及时向县扶贫办上报走访材料。
(十一)认真做好其他工作
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和综治维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文明创建、卫生创建、信访维稳、工会等工作。
2018年以来,虽然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足、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滞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薄弱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理清思路,积极研究对策,与相关责任单位协同合作,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以“两山”基地建设为主脉和总抓手,加快推进“两山”理论培训基地建设,完成“两山”规划评审论证。积极协助县“两山办”和县委党校积极对接环境部生态司及中国生态文明研促会,为组织“两山”理论培训基地建设及“研讨论坛”打好基础。组织编制《旌德县绿色发展规划》。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完成我县1个必测村庄和2个选测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持续推进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期项目和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积极申报全国第三批生态文明示范县。
(二)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
1、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重点加强县城规划区沿徽水河、白沙河两流域的环境监管,取缔直排口和违法采洗砂行为,坚持杜绝各类污染物直排河道;二是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严格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查处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督促各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四是落实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环境管理规定。五是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推进。六是强力推进徽水河和白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实施蓝天保卫战,制定并实施《旌德县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空气质量。二是积极推进《旌德县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中的工作措施,减少秋冬空气污染,明显改善秋冬时节空气质量。三是严格落实《旌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中的应急措施,保证重污染天气下实现污染物“减排削峰”。四是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制定并实施《旌德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五是推进空气自动站新增站点建设。
3、加强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是按照《旌德县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旌德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要求,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管控,继续配合安徽省环保厅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二是做好疑似污染地块的管理工作,完善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三是加强重金属企业行业管理,严格把控排放标准、排放量;四是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日常监管工作。
(三)落实旌德县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任务
落实《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办发〔2018〕31号)要求开展排查清理工作,查找生态红线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落实职责任务。
(四)全力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一方面,全面整改“老问题”,对上次督察时反馈、交办的问题,立即全面复查,防止出现问题反弹,确保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排查整改“新问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全力做好迎检各项服务保障,为督察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环境。
(五)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把好环保审批关,防止重污染企业落地旌德。做好建设项目环保服务,对照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及时梳理权力事项,将上级部门下放的审批权限及时纳入权力清单,完善清单目录和流程图,保持与现行法律法规依据相一致。以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为原则,科学划分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要件一律坚决取消。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实现网上审批。
(六)强化环保基础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不断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着力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通过规范制度运行,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组建环境监察、监测队伍。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理论考核、技术比武等方式,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上岗证培训考试,提高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四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七)全面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是完成质量核查。按照质量核查技术要求,继续开展质量核查,重点核查普查对象覆盖面,抽样样本的代表性、科学性,普查指标填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配合市级普查办编制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
二是规范管理污染源普查档案。按照《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各类污染源的普查档案,包括纸质、照片、电子等各种载体形式档案。普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污染源普查档案移交至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保管。
三是开展总结验收工作。配合编制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开展普查工作验收,2019年8月底前完成。
四是发布普查成果。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分析,做好普查成果发布的舆情应对工作。完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提供依据。制定普查成果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底前完成,普查成果在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内部实现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