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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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6823488/201801-00007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 2018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2 发布日期: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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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 2018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2
发布日期: 2018-01-12
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 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01-12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报告、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及我局承担的主要目标任务为重点,全力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及相关工作,紧握中央环保督察这一契机,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为抓手,持续推进总量减排工作,深入开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和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改善我县综合环境质量,各项环保工作取得较优异的成绩。

2017年1-10月份开展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臭氧、一氧化碳、PM2.5六项空气污染指标的监测,利用空气自动监测站连续监测,采集6项指标1794项次的数据,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有效监测299天,断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监测5天,达优天数为134天,良好天数为141天,轻微污染天数为18天,中度污染6天,其中优良率为91.9%,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年均值为61.2,其中细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0.0423mg/m3,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0.027mg/m3,空气质量数据稳居全市前列。截至10月底,开展水环境监测7个点位10批次1932项次,其中地表水1440项次,饮用水492项次,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Ⅲ类标准。现将我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18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编制《安徽省旌德县“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实施方案》及《安徽省旌德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工作成效报告》,于8月11日上报至省环保厅。省厅将我县作为安徽省唯一的“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参评候选对象上报环保部并通过审核,在9月21日召开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我县被正式命名为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二)稳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高标准制定规范性文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旌德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旌德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旌德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旌德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高规格召开动员会议,4月7日召开旌德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动员大会,部署2017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和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10个乡镇和41家相关单位签订了2017年旌德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高效率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编制《旌德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及政府、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已印发实施,《旌德县9个乡镇生态文明建设乡镇建设方案》正在编制中。根据《宣城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草案,建立我县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目前正征求修改意见。

(三)深入办理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信访件

中央环保督察组驻皖期间,我县共接到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11批14件15个问题,所有信访件均已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结。对于后续整改工作,已根据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了《旌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报送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方案围绕市交办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科学排定整改时限,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各单位签订承诺书并明确专人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整改任务书,截至目前,我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相关问题12个,涉及43项,目前正在整理销号10项,继续进行整改的33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14个,现已完成整改的信访件12个,继续进行整改的信访件2个(丰溪河污染,瑞恒建材有限公司选址不当)。

(四)扎实抓好环境监管工作。

  1.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做好日常环境监察工作,截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企业150家次。2017年以来,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信访件及省市督办案件,共责令停产整治企业29家(石材23家、搅拌站2家、化工1家、养殖1家、萤石浮选1家、利环能源1家),责令整改54家(石材16家、搅拌站2家、玻纤25家、制炭1家、电子1家、铸造1家、萤石浮选3家、电器3家、钢球1家、利环能源),关闭1家,处罚环境违法企业18家,罚款到位40万元。并结合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出台《旌德县石材加工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旌德县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旌德县淘汰陶土坩埚拉丝工艺与装备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成立领导小组,加快推进重点突出环境问题治理。
  2. 夯实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基础。“智慧环保”实施方案已经第4次县长例会研究通过,该项目以总投资79.73万元中标(发标预算89万元)。目前,已完成徽水河、白沙河涉水敏感断面共29个点位布设,对新办公楼视频监控室进行设计,预计12月中旬完成联网调试。
  3. 妥善调处各类环保投诉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与市局、兄弟县市,县直、乡镇的信息互通、联防联控。聘请乡镇环境信息员65名。目前,受理污染投诉举报案件35件,办结率100%,满意度98%以上。

4、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管理机制。根据市局文件,对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红黑榜,定期公示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公布情况统计表。

  1. 协助做好跨界污染调查处理。配合市环保、水务、公安联合调查组开展白沙水库上游绩溪县跨界污染源调查,为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提供证据材料。
  2. 配合市局开展环境执法互查工作两期。一期互查:针对市局通报的11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分别下达通知督促整改,对情节较重的予以立案查处;二期互查:未发现我县存在砖瓦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3. 从涉化、涉重及大理石、玻纤行业入手,完善“一企一档”35家。
  4. 在完成石材加工行业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化整治的基础上,对国省道沿线等敏感路段沿线石材加工企业(户)实行提标改造,涉及孙村镇、庙首镇、云乐乡共13家,其中:孙村镇10家、庙首镇2家、云乐乡1家,主要存在沿路可视范围未彻底解决脏乱差、绿化、美化等问题。

(五)有序推进总量减排与污染防治工作

  1. 总量减排工作

与相关乡镇及县直单位签订2017年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根据市局要求增补2017年的减排计划。2017年度减排项目(工业VOCs减排1家,生活源3家,农业源1家)台账资料已经完成,等待环保部半年总量核查,已完成前10个月新增削减量的汇总上报工作。

2. 环境统计

2016年环境统计工作年报已按照省环保厅第二轮反馈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上报,等待6月21日省厅现场核查后,根据现场反馈意见要求进行补充。

已完成我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名单汇总,政府办审核发文。

  1. 污染防治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

完成了我县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编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汇总修改后已经政府审核颁布。

2017年度共安排大气污染治理项目37个,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达到预定计划要求。

会同审批股完成了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验收资料收集工作,目前第一轮已发放资金38.4万元(共20个项目),对原拟定的25个项目,经过现场验收及资料审核否定项目3个,新增项目2个,剩余项目待复核后第二轮发放。

2)水污染防治

按照《旌德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有序实施中,每两月向市水办报送成员单位相关任务进展。

会同开发区管委会对接完成了我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厂项目的进展情况调查,相关材料已上报省厅,将根据省厅反馈意见督促项目尽快建设并投运。

会同水务局对接完成了全县内河整治主要施工项目的进展情况的调查及数据上报工作。

会同农委、财政完成了我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搬迁工作。

3)土壤污染防治

完成我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牵头重点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的汇总修改工作,已经政府办审批发文颁布,会同农委、水务、经信委完成我县农用地土壤点位核实数据上报工作。

4)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根据民生办要求,每月汇总报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进度表及相关信息材料,目前任务已全部完成。

完成了“2017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我县参展及签约企业对接与相关资料的报送等工作。

(六)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市局安排,开展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1个)、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奖励资金项目(1个)及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0个)。已完成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工作,并上报市局备查。

(七)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正常推进饮用水、地表水水环境例行监测,和泾县跨界比对监测,国省控点位的监督性比对监测工作,配合开展饮用水源地白沙水库污染监测工作。省控大气自动站已移交上收,及时加强自动站运维管理。自动站备机采购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调试,准备验收。

(八)严格执行环保准入

  1. 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认真做好窗口服务工作,接待咨询办理业务410余人次。截止目前已完成办结的各类审批项目62个,其中环评报告书项目1个,环评报告表项目61个,正在办理项目5个。截止目前共完成验收项目23个。否决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项目5个。
  2. 强化环保验收。1-9月,共完成10家企业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根据10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不再由环保部门验收。

(九)完成旌德县马家溪景区、路西景区、悠然谷景区三地设立负氧离子实时监测发布显示屏工作

目前该显示屏已正常工作,并分别移交庙首林场、三溪镇和兴隆镇使用与日常管理。

(十)积极推进《徽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

配合市、县人大开展《徽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积极准备前期工作和调研报告,参加立法建议调研座谈会。

 

(十一)大力开展环保宣传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活动主题,在环保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开展期间,开展农村秸秆禁烧宣教活动,发放《致农户秸秆禁烧一封信》;组织开展“绿色未来”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小学校开设环保知识讲座,征集环保手工作品;针对企业召开法律宣传座谈会,邀请法律援助、律师现场普法,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守法排污,提高企业决策层环保意识,履行环保责任。

(十二)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我局23名干部前往云乐乡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扶贫工作共走访帮扶贫困家庭29户,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和发展的需要,每一位包户干部均帮助贫困户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做到了精准帮扶。

(十三)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在全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讲重作”警示教育和“敢勇抓”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局党组负责人分别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同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十四)认真做好其他工作

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文明创建、信访维稳、计生、妇女、工会等工作。

二、“五大发展见行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和县政府10件实事开展情况

(一)两山行动

2017年“两山”行动重点工作项目共16个,涉及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委、国土局、交运局、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7家责任单位。经统计,各重点工作项目开展拟总投资87716万元,其中包括“保水”整治(6个项目,总投资29261万元),“保气”整治(3个项目,总投资150万),“保土”整治(1个项目,总投资5万),“增绿”(3个项目,总投资58300万),“综合类”(3个项目)。目前,5个项目已全部完成退出调度(江村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徽水河、白沙河老城区段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北门社区沙园里刘强明洗砂点;生态文明建设;黄山胶囊公司篁嘉厂区燃煤锅炉改造煤改天然气工程),剩余11个项目有序推进中。目前“两山”行动所有资料已移交至“两山”办。

1.“保水整治(6个):

1)实施徽水河、白沙河老城区段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责任单位:水务局)

白沙河老城区段河道治理约1.9km,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新建阶梯式箱型生态护坡等;徽水河老城区段河道治理1.85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挡墙堤防、河道清淤及新建蓄水坝1座等。该项目总投资1982万,已于 9月份完成主体工程。

2)开展篁嘉河河道整治(责任单位:水务局)

篁嘉河河道治理总长2.092 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该项目总投资1479万元,目前完成工程量的90%。

3)实施第二水源建设(责任单位:水务局)

第二水源枢纽工程包含引水隧洞、增压泵站、管道工程和制水厂。项目总投资18700万元,因第二水源输水管道两次流标、管材采购流标,目前正在筹备再次招标相关工作。

4)篁嘉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处理厂构筑物、机电设备安装及管网铺设,日处理1万吨,一期实施0.5万吨。该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管理用房和附属设施施工及设备安装工作。

    5)小西门区域排水综合整治及城南路改造工程(一期工程)(责任单位:住建委)

小西门区域(北起和平路、西临合福高铁、南至旌南路、东至徽水河)1.3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排水工程。一期为徽水河至金碧佳苑西院墙,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交通标识等。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目前路面恢复共计约300m。

    6)徽水河右岸污水管道改造(责任单位:住建委)

徽水河右岸污水管道改造1.8公里。该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于2017年10月9日招标公示结束, 10月18日开始施工。

2.“保气整治:

7)黄山胶囊公司篁嘉厂区燃煤锅炉改造(责任单位:环保局)

改该厂区锅炉燃煤为天然气清洁能源。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7月份完成全部工作。

8)持续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城管局)

大中型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100%。该项目启动时间为2016年5月,预计2017年12月安装率达到100%。目前正常推进,安装率达到92%。

    9)扬尘治理(责任单位:城管局)

多部门联动,长效治理扬尘现象。该项目为长效管理工作,目前正常推进。

3.“保土整治:

10)北门社区刘强明洗砂点洗砂设备拆除工作(责任单位:国土局)

该项目总投资5万元, 2016年10月开始启动。2017年3月断供生产用电,拆除切割、洗砂设备,4月督查时发现出现反弹,4月27日,国土、环保、供电联合执法,切断洗砂电源,目前该洗砂点已强制停止生产。经多次巡查,没有洗砂痕迹。

4.“增绿项目:

11)江村大道升级改造工程(责任单位:住建委)

提升范围西起S217终点至环城东路,全长2760米。该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已于7月份竣工验收。

12)江村大道南侧一、二、三级绿道工程白沙河段、徽水河段、梓山路段(责任单位:住建委)

白沙河段设计绿道北起北一路,南至梓山路,道路全长1972米;徽水河段设计绿道南起梓山路至架虹桥绿道,沿徽水河段绿道,全长2200米;梓山路段排水、道路(包含绿道)、绿化等,总长3.3千米,宽30米,一期工程1.3千米。该项目总投资9300万元,目前白沙河段完成工程量的85%;徽水河段完成工程量的50%;梓山路段完成工程量65%。

    13)高铁新区芜黄高速10公里生态廊道(责任单位:交运局)

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该项目总投资474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为7150万元)。预计2017年12月底完成初步设计。目前正在进行工可及各专题报告编制工作,规划选址已批复。

  1. 综合类:

14)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单位:环保局)

理清各责任单位所承担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签订生态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责任书并完善考评机制。在4月7日召开的动员会上,各责任单位已签订目标责任书。目前《旌德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及政府、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印发实施。

15)环境质量监测(责任单位:环保局)

每天空气质量检测,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月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为常年推进项目,目前按正常时序推进。

16)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绿剑行动)(责任单位:环保局)

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根据市局统一安排,9月份进行环境执法大检查,目前市局未安排。

(二)白沙水库水源地保护治理工程(责任单位:环委办,水务局,林业局,美好办,版书镇政府)

实施白沙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完成白沙中心村162户污水集中处理工作,卫生改厕率达100%;白沙村结合省级美丽乡村验收,正积极开展污水直排整治、剩余旱厕排查等整治工作,目前整治工程已接近尾声;村庄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行,并实现常态化;版书镇白沙村完成森林抚育842亩、退化林修复67.3亩;版书镇已与俞村镇、绩溪县板桥头乡联合签订生态环境建设合作协议,将白沙河治理作为重点合作内容之一;出台《关于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游泳等活动的通告》(旌政〔2017〕43号)文件,联合水务等部门实施常态化巡查。

2017年1-10月,对白沙水库开展例行监10次,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

三、2018年工作计划

  1.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要求,配合“两山”办做好后续贯彻落实工作。
  2. 继续深入办理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扎实做好问题的后续整改落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以强化属地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强化源头治理和强化综合整治为原则,对能够立行立改的,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因工程措施或程序要求难以短期内整改完成的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确保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底前巩固提升;到2020年,实现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充分发挥“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效应。
  3. 继续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2018年创建成功。
  4. 加大环境现场监管力度,加快以“智慧”环保为核心的软硬件基础建设,对重点工业企业排污口和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偷排、漏排现象发生,采取“逐点逐源排查”、“日查夜巡”等措施,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环保意识。
  5. 以环保“绿剑”行动为抓手,整治规范一批石材加工、矿山开采、矿产加工等涉水排放企业。
  6. 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处理和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加强周边县市及各部门间的合作,探索建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监测工作新模式,共建、共保、共享区域生态环境。

7. 承担我县主要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总量减排半年、全年考核任务,每月按时间节点核算减排项目新增削减量并上报市局。

  1. 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落实,完成我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牵头重点任务分解进度报送工作,及时汇总报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相关信息材料,做好年底考核的资料收集工作。
  2. 开展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关工作。
  3. 进行日常空气质量检测,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实行月监测,定时发布监测结果。同时加强实验室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建设,努力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培养高素质、精专业的环境监测人员队伍;完善实验室的规范与管理,提高环境监测质量。
  4. 积极做好党建、精准扶贫,文明创建、卫生创建,安全生产、环境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