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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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6823488/201905-001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大理石加工企业环境治理验收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环〔2018〕107号
生成日期: 2018-11-05 发布日期: 2018-11-05
索引号: 756823488/201905-001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大理石加工企业环境治理验收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环〔2018〕107号
生成日期: 2018-11-05
发布日期: 2018-11-05
关于印发《旌德县大理石加工企业环境治理验收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5 00:00 来源: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大理石加工企业环境治理验收方案

 

为落实督察组反馈的我县大理石加工行业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效治理大理石加工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推动我县大理石加工行业转型升级和节能环保,县环保局对全县8家规模以上大理石加工企业开展了环境治理工作。县环保局将于近日对8家规模以上企业环境治理工作整改情况开展验收,现将验收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为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旌德县环保局以中央环保督查察为契机,根据县政府出台的《旌德县大理石加工行业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政办〔2018〕78号),结合2018年8月初下发的“一企一策”,对全县8家较大企业8家规模以上企业整改情况开展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一律停产整改。

二、验收范围和目标

(一)验收范围

旌德县8家规模以上大理石加工企业

(二)验收目标

  1. 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实现雨污分流;
  2. 厂区内粉尘和噪声符合环保标准要求;
  3. 废料、废渣实现集中处置或综合利用。

三、验收组成员

成立旌德县大理石加工企业环境治理验收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相关镇(孙村、蔡家桥、兴隆、云乐)、凤雨洁

特邀专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胡婷婷、旌德县德盛石雕厂郑仙杰、旌德县奥鑫石材厂邵云清、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陈诚

四、验收方案编制依据及标准

  1.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2.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限值;
  3.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要求;
  4. 《旌德县大理石开采加工行业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政办〔2018〕78号);
  5. 《旌德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五、验收程序

  1. 本次验收工作采取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相结合的验收方式,具体工作由验收小组负责实施。
  2. 验收会议由旌德县大理石加工企业环境治理验收工作小组组织召开,由验收小组负责核对企业参与验收工作的人员身份、资格。
  3. 各大理石加工企业汇报环境治理工作整改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验收小组对大理石加工企业环境治理工作作出评价,形成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