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审计项目计划,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按照《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编制本工作计划。
第一、审计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对县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全面掌握2015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评价财政部门在贯彻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障民生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揭示预算编报、预算执行、资金分配、支出绩效、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审计,对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收支结构以及各种财政性资金的效益作出评价,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强化财政管理和宏观决策服务,为人大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的监督提供依据。
第二、审计范围
一、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县地税局(税收征管及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拨付情况)。
二、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涉审单位为:旌德县住房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旌德县交通局、旌德县招商局、旌德县交警大队。
第三、审计分工和时间的初步安排
一、审计分工
财金股:
1、具体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2、对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拨付情况的审计;
3、对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和税收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4、旌德县交警大队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经责局:
负责对旌德县林业局、旌德县交通局、旌德县招商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二、时间的初步安排
2016年2月开始实施,5月中旬完成审计实施任务,6月中旬完成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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