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文旅局>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566367047/201807-0002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7-03 发布日期: 2018-07-03
索引号: 566367047/201807-0002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7-03
发布日期: 2018-07-03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03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红霞、何赛春、胡俊茹、程玉兴、程飞、许观水、刘方全、赵水红、吴观宝、吕奕宏、赵旻堃、余玺、高徽青、冯笑、江志祥、王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县徽派建筑及文物点保护力度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做好我县徽派建筑及文物点的保护工作,我委积极作为,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增强了文物保护的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文物普查,推进等级提升。对 “三普点”古民居进行了挂牌保护,并组织人员对全县“三普”文物点之外的流散古民居进行了摸底登记,对151处流散古民居进行了登记造册。召开了2018年全县文化工作会议,与各乡镇签订《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责任书》。积极提升文物等级,今年开展县保升市保、市保升省保、省保升国保的申报工作。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积极争取资金。将项目申报类型从本体保护扩展到展示利用、消防、安防、防雷、环境整治、原貌恢复、科技保护等领域,近年来已争取资金约5000余万元。三是加强文物维修,确保文物安全。对全县的国保、省保单位进行了维修,达到了国保单位、省保单位维修全覆盖的目标,对3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县保单位进行了维修。

         对于县保及以下的文物保护单位,我委已会同住建委开展中国传统村落中央补助资金的申报,以解决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的资金问题。同时,2017年度县人大开展了文物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并将县保及以下的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畴。

          最后,由衷地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文化旅游工作予以关注、监督,适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谢谢你们的支持!

 

 

 

答复单位:旌德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