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全县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85份,其中集体85份,共消耗限额1706.5立方米。其中集体部分:旌阳镇10份,消耗限额229立方米;版书镇11份,消耗限额266.7立方米;俞村镇3份,消耗限额13.5立方米;蔡家桥镇6份,消耗限额95.5立方米;三溪镇4份,消耗限额24立方米;兴隆镇19份,消耗限额158.8立方米;孙村镇7份,消耗限额55立方米;庙首镇11份,消耗限额68.3立方米;白地镇14份,消耗限额795.7立方米。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