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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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967/201904-0006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政〔2018〕17号
生成日期: 2019-02-28 发布日期: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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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政〔2018〕17号
生成日期: 2019-02-28
发布日期: 2019-02-28
关于印发旌德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312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旌德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2日

旌德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2017〕36号)和宣城市政府办《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2017年已经完成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公开和县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进行再梳理和完善,确保2018年底前,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县县直部门、镇、村(社区)三级实现全覆盖,基本实现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政务服务“一张网”。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县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入口统一、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着力推动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实干型“四个政府”建设的总要求,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 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实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对列入目录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标准,实现不同层级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完全统一,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要组织政务服务事项“回头看”,切实解决事项认领不到位、事项分类不准确、清单信息元素缺失、办理深度和现场次数矛盾、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等突出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库,跟踪做好问题收集、处理,减少群众重复提交材料,杜绝奇葩证明,增强网上办事便捷度和实用性。(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 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简化环节、缩短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最终实现“一次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 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依托全县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在线化水平,推动服务事项跨区域异地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公布、一网运行”。要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实施清单网上办理深度,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实现“最多跑一趟”和“不见面的审批”。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各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帮办服务制”,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着力提高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扩大网上办件的覆盖面。(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4. 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实行“群众上网、干部上门”,全面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水平;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扎实推进联合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流程优化和服务创新,确保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信息中心)
  5. 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各有关单位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明确注意事项、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公开办理进度和结果,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二)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1. 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方案和标准规范,整合全县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统筹建设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或业务系统与省、宣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网上支付,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督查督办和风险防控,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
  2. 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现有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运行新机制,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加快实体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本辖区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逐步进驻实体政务大厅,改革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形式,加快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和功能优化,全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线上线下融合、统一窗口出件”,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确保实现“一张网一个门、群众办事不求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信息中心)
  3. 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不断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础设施、统一运行模式)和“三个标准化”(事项名称、流程、材料标准化,事项办理、服务过程标准化,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标准化)要求,加强各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各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直接服务基层群众,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推动扶贫脱贫、就业创业、户籍办理、个体工商登记、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在基层为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开展上门服务、网上服务、免费代办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通过试点先行的原则,在城区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以此进一步加快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信息中心)

(三)夯实支撑基础

  1. 推进政务信息共享。贯彻执行《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电子证照库、统一身份认证和网上支付体系。县直各部门要加快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尽快向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
  2. 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县城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县城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要进一步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流程,加大群众诉求交办力度,强化数据的及时汇集、分析和共享,不断丰富功能覆盖,加大工作协调和落实力度,全面提升政府服务热线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

11.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标准规范。不断加大《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和《安徽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办法》宣传贯彻,进一步明确网上平台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和管理办法,积极宣传电子材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的法律效力,完善电子档案管理,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平台架构和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政务云、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

  1. 推动基础网络服务提速降费。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实现县城光纤网络全覆盖,95%以上的行政村光纤到村,4G网络城乡全覆盖。推动光纤网络向超高速、超大容量拓展升级,持续提升骨干传输网络质量。扩大无线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实现县内重要公共区域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推动电信企业提速降费,为群众提供高速畅通、质优价廉、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基础网络服务。充分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信息中心)
  2. 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原则,加强全县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政府信息中心)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县直各单位要把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环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同时要明确分管同志具体抓。县政府调整充实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具体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遵循业务主导、技术支持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本地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镇、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县对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等重要作用,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建立多元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目标办、县政府督办室)

(三)加大培训推广力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加大财政投入,认真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任务要求,于2018年3月10日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分别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政府信息中心。

 

附件:《关于调整旌德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关于调整旌德县深入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调整旌德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宣城市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研究解决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运行的重大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孙立志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杜德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解  浩   县政府办(法制办、外侨办)主任、三溪镇党委书记

成  员:陈  浩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文喜   县发改委主任

张华喜   县编办主任

傅  巍   县经信委主任

王  斌   县公安局政委

周晓东   县民政局局长

俞小宁   县财政局局长

时二勇   县人社局局长

江烈马   县国土局局长

汪海明   县卫计委主任

朱立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戴维友   县审计局局长

王光武   县国税局局长

俞卫东   县地税局局长

朱晓勇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查日升   县法制办副主任

程四龙   县政府督办室主任

汪健康   县政府目标办主任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梳理组、平台建设组、应用推广组4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解  浩    县政府办(法制办、外侨办)主任、三溪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朱晓勇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  浩    县政府办副主任

组  员:县政府办、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法制办、县政府信息中心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工作;组织制订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工作制度、考核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调度考核,督促县政府各部门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部署;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梳理组

组  长:张华喜    县编办主任

副组长:王云秀    县编办副主任

查日升    县法制办副主任

程继勤    县政务中心副主任

组  员:县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法制办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梳理编制发布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并实时更新,实行动态调整;制订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标准规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平台建设组

组  长:解  浩    县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陈  浩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  杨    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组  员:县编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设计;制订平台建设运行、信息共享、业务应用及安全保密等关键技术环节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措施;承担平台和关键支撑体系的建设开发、运行维护、技术保障;推进系统整合、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推广应用组

组  长:朱晓勇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程继勤    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组  员: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平台的宣传和推广,创新工作理念,强化线上线下高度融合,提升公众的知晓率;积极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件参与,提供应用技术支持,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加强载体建设;对全县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网上事项办理工作的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专项工作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注重沟通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协同推进、顺利完成。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