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住建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住建委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我委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统计经费的管理;监督管理我委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我委和委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我委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建筑业管理股
制定全县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
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对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施工许可、造价管理、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装饰装修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本行业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县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等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抗震、建筑节能、新型墙材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管理城建档案工作。
(三)住房保障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住房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研究分析住房建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屋租赁和房屋面积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市综合开发、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和住宅产业化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和对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的监督执行。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房屋权属信息系统的建设;承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及补贴安排的有关工作。
(四)城乡建设管理股
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等。编制城乡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全县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园林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指导全县风景名胜区工作;指导全县雕塑工作。组织实施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旌德县住建委下属单位及主要职能:
(一)房地产管理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我县房地产管理及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全县房屋产权登记和产籍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抵押、租赁、商品房预售、销售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直管公房的管理。
5、负责和指导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和房屋商品化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及保障住房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7、负责实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搞好房改资金管理工作。
(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局
1、贯彻执行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全县重点市政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
3、参与拟订城市管理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亮化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办法。
5、编制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实施。
6、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计划编制、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负责随市政道路同步敷设的其他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及所管辖的其他公益设施养护、维修和改造计划;负责编制专项养护、维修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管理城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的容貌;负责全县已设市政、公用事业地下管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亮化等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亮化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行业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服务工作,协调解决行业投诉。
(三)建筑业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筑业的方针政策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按规定程序研究制定全县建筑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违反《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2、研究制定全县建筑业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及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核、申报、审批;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做好行业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全县建筑安装、装修装饰、勘察设计市场和建筑工程项目报建、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定额标准、工程造价、工程中介服务工作,培育和规范市场行为;组织或参与本县主要建设项目的初审;负责工程竣工备案事务。
5、指导全县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开拓外地市场;管理建筑业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县外建筑市场,发展对外技术交流、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6、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重大事故。
7、制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技术政策;负责全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科研项目的引进、立项审批及推广应用;指导和组织业务技术培训、继续教育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四)城乡规划局
1、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和组织拟定城乡规划管理中各项行政和技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组织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查、申报和管理工作。
3、实施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4、参与本行政辖区内的大型和重要建设项目的建议书、选址、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的会审工作。
5、配合执法部门对违法、违章建设进行查处。
6、指导乡镇、村和开发区的规划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旌德县住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和委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零户。
纳入旌德县住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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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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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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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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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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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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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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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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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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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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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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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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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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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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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旌德县住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941.4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941.4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79.02万元,增长176.86%,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和事业基金收入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2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7.94万元,占96.2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0.00万元,占3.76%。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2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31万元,占32.66%;项目支出1971.63万元,占67.3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31.4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831.4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04.03万元,增长205.31%,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和事业基金收入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4.7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63.0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7.26万元,增长230.89%。主要原因: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4.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3.01%。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87.26万元,增长230.89%。主要原因: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2.21万元,支出决算为184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建设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56.31万元,占51.84%;项目支出888.48万元,占48.1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1.86万元,支出决算为98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98.32万元,支出决算数位11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住房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03万元,支出决算为748.22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5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3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73.15万元,本年支出973.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年收入增加。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位50万元。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位638.15万元。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支出决算数位285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旌德县住建委机关运行经费956.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县住建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旌德县住建委共有车辆5辆(事业用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旌德县住建委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0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0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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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旌德县住建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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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3.10
|
22.05
|
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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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4.10
|
4.0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9.00
|
17.99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00
|
17.99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县住建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2.05万元,完成预算的95.45%。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委本级和委下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的94.6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38万元,下降的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06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25%。,下降的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安排。2016年县住建委国内公务接待共54批次,54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99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6万元,下降8.16%,下降的原因是:合理规划公务用车安排,减少支出。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联系方式:旌德县住建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jdxzj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