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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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166/201812-00017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好2018年全省海绵城市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文号: 建城函〔2018〕456号
生成日期: 2018-11-21 发布日期: 2018-11-21
索引号: 003260166/201812-00017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好2018年全省海绵城市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文号: 建城函〔2018〕456号
生成日期: 2018-11-21
发布日期: 2018-11-21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好2018年全省海绵城市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1 00:00 来源:安徽省住建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城管局、规划局、重点工程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228号)要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水生态、治理水环境,创新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就实施好2018年全省海绵城市建设重点任务通知如下:

一、细化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支撑地块及实施项目

为确保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在各地已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再实施5%以上的面积,到2018年年底,全省累计1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目标。各城市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各城市编制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项目安排,进一步对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支撑地块、实施项目,核算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区域面积,确保海绵城市达标面积落地(见附件)。

二、严格管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各地要按照皖政办秘〔2015〕228号要求,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要坚持目标导向,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的雨水年径流控制率控制指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具体落实,确保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老城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整治、道路改造、街头游园、公园建设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通过建设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花园、雨水调蓄和利用设施建设,减轻市政管网排水压力,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各类改造、扩建项目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区域雨水排水总量控制,进一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三、完善落实海绵城市管控措施

各市要按照《关于落实规划建设管控制度进一步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建城函〔2017〕515号)文件要求实行海绵城市建设全程管控,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土地出让条件、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严格管控,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措施真正落地。

四、协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规划、住建、城管、重点工程等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责任部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做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任务的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5日前,将实施情况报我厅城建处。

联系人:赵振东 叶宋铃

电话:0551-62871455;62871261

邮箱:ahszjtcjc@126.com

 

附件:1.2018年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任务

2.2018年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支撑项目明细表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