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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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270/201806-0000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主动回应】旌德县国土局依法强拆一宗违法用地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01 发布日期: 2018-06-01
索引号: 003260270/201806-0000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主动回应】旌德县国土局依法强拆一宗违法用地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01
发布日期: 2018-06-01
【主动回应】旌德县国土局依法强拆一宗违法用地
发布时间:2018-06-01 00:00 来源:旌德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5月31日晨7时许,旌德县国土局在县法院、公安、司法及所在乡镇三溪镇的大力配合下,组织近50名干部群众,冒着倾盆大雨,依法强拆位于三溪镇境内一宗违法用地。

2017年8月,经群众举报,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三溪镇古城村外姚组耕地1215.2㎡建彩钢棚。接举报后,国土局立即派人调查取证核实,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旌德县国土局于8月22日进行立案,张某非法占用耕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9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张某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地上新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张某逾期未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也未起诉或申请复议。2017年12月5日,旌德县国土局依法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于12月21日下达《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由旌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2018年5月31日,旌德县国土局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依法强制拆除张某违法用地。通过本次行动,各职能部门按照《共同机制》要求,相互配合、履职到位,对促进我县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规范用地行为,起到了积极的宣传和教育作用。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巡查力度,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